解析:
在贵司新开设社会保险账号时,请您准备好以下必要材料:
首先是《社会保险登记表》;
其次是贵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核准执照的有效证件,这一项是必需的;
同时,还需出示我国机关颁发的机构代码证书;另一份必不可少的是本地的税务登记证,这项要求不可忽视;若遇无法明确单位性质之情况,务必备齐能够反映单位性质的补充文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若贵司为事业单位,更须备妥应建立之文件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