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类机动车辆的基础责任保险——交强险的赔偿额度规定最高为人民币十二点二万元(含)。
在交强险的合约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所谓“责任限制”是指被保险的机动车在实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对于每一次保险事故对所有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保险人所能承担的最大赔偿金额。
并且,这个总额度还会依据事故责任方有无过失而区分为不同的赔偿细则,包括在无过错条件下的死亡伤残赔付限制额度、无责情况下的医疗费用赔偿限制额度以及无责状况下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是不给予登记的,且不予检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一旦被查,可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的保险费2倍的罚款。简单来说就是被抓了要罚钱,而且买了交强险后补贴交强险标志还会扣分、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