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对于不同种类的土地其补偿标准各异:
1)旱地每亩予以平均为5.3万元的经济补偿;
2)水田每亩则可得到约为9万元的补偿金;而3)菜田每亩能获得15万元的赔偿款。
其次,当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征收时,补偿标准将进一步提高:
例如,旱田每亩将获得5.8万元的赔付;水田为9.9万元;而最高标准的菜田每亩可获赔15.6万元。
再者,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征收平均每亩同样给予了13.8万元的赔偿;
至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房、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的补偿为13.6万元。
最后,对于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利用地而言,他们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设定为2.1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