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中,若案件并不涉及其财产权益等事项,收费标准为:按件收取付费金额在800至10000元之间不等;而当其涉及到财产权益时,则需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定价:
首先是基础服务费,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每件从1000至2000元起取。针对争议财产标的总额已超出万元者,将按照下列的比例进行分段累积式计算:如争议标的余额在10001至10,0000元间,收费将占比5%至6%;若范畴上升至100001至1,000,000元,收费比例也随之调整为4%至5%;从1,000,001元逐渐递增至5,000,000元期间,收费比例则将逐步下调至3%至4%;
最后,当争议标的余额超过5,000,000元后,收费比例则会维持在2%至3%。有关5,000,001元以上部分的收费,则定为0.5%至1%。
(二)若遇审查起诉阶段中的案件涉及非财产权益问题的,那么其收费可按案件计数收取,具体金额在1500至12000元之间波动;若当事人在该环节遭遇涉及财物权益的纠纷,在下述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降低30%作为基准收费,但最低费用不得少于2000元。而进入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基本收费如下:如以辩护人身份参与诉讼,收费范围在2500至20000元/案之间;若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收费范围在2000元至15000元/案之间。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相关的争议案件,其收费将严格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现行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