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的产假规定:女性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企事业单位将为其提供共计158天的产假,即基本产假98天再加上额外增加的产假60天。这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产假
(1)倘若女性员工成功分娩,那么她们有权享有98天的产假,此外还要享有15天的产前假。
(2)若遇到难产的状况,基础产假会随之延长至15天。
(3)如果女性员工分娩的是多胞胎,那么她们每生下一名婴儿就会增加15天的产假。
(4)对于那些怀孕不足四个月而意外流产的女职工,她们仍然有权获得15天的产假。
(5)而对于那些怀孕满四个月才流产的女员工来说,她们则有权利享受到42天的产假。
2.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相关法律和法令施行,只要她们符合条件(如生育子女等),她们将能够在享受基本产假的基础之上,额外延长产假60天,而作为伴侣的男性也将有权享有护理假15天。在这些特殊时期内,他们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的待遇。员工可以随意选择领取生育津贴或者由企业每个月给予的产假工资中的任意一项,以满足个人的需求。
关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十分简单明了,只需要用他们在该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和护理假天数即可得到。而员工的缴费基数则应根据他们在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如果某位员工的月收入低于上一年本市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此时她的缴费基数应按照上一年山西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2)若是某位员工的月薪超过了上一年本市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他的缴费基数就应该按照上一年山西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3)如果某位员工自己都无法确定自己的月均工资,那就只能按照上一年山西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来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