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方面,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于房屋以及建筑物,该项规定时效设定为20年;
(二)而对于各类飞行器,火车,轮船,大型机械及其配套设备,则设定为使用10年;
(三)至于与企业进行生产运营过程中直接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类物品,其折旧期限被规范为5年;
(四)除飞机,火车,轮船之外的所有运输工具,折旧期限均规定为4年;
(五)最后面不得不提到的是,各种电子设备的正常折旧期限为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