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满足起诉要求,应于七日之内予以立案,同时需将相关事宜告知至当事人。
当递交诉状满一个月尚未获得立案者,原告可亲自前往人民法院查询具体情况;
若是法院对未予立案之事未做出合理说明,原告可行使上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审判监督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