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家庭成员突然失去联系,且警方并未对此展开调查寻找,您可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申诉举报。
然而,在对失踪案件进行正式立案之前,需满足特定的立案标准与条件,且必须考虑到失踪者在失联或走散的当时所处的环境、状态以及可能导致失踪的各种原因,以及其年龄的因素等。
对于那些符合法定立案要求却未能得到立案处理的事件,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解释其拒绝立案的具体原因,同时也可视情向其更高层级的公安机构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