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程度时,我们需要依照以下准则进行赔付:
首先是残疾赔偿金部分,这将根据受伤害者接受的残疾鉴定结果中所显示的等级来进行,而具体的金额则需参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数值为基础,从确认残疾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60周岁的受害者来说,其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的赔偿金额就会减少一年;而对于75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其赔偿金额将以五年为单位进行计算。
其次是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这部分费用将依据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是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部分,这将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贴标准进行计算。
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我们将负责将他们抚养至成年。
同时,我们也将对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支持,但是对于超过60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的赔偿金额就会减少一年,最低不得少于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