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二手房交易的大概流程,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双方建立起信息沟通的桥梁,这其中包括初次看房对房屋整体情况以及其产权情况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一切合法的证明文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等;
然后进入到第二个环节——查验证照,即在双方手持房产证或按揭合同的原版并且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档案,以此来确定该物业是否具备合法性并且可以正常进行市场交易;接下来是交付定金阶段,也就是当我们确认了房屋的合法性之后,买卖双方会就定金支付事宜进行洽谈;紧随其后的是双方签订购房合约,经过友好协商,针对房屋所在地、产权情况、成交金额、交房日期以及产权办理等各个方面都达到共识后,将签署正式的购房协议书;为了确保购房过程的安全,通常这份协议会有至少三份;接下来,买方需要前往银行进行面签,并提供必要的预审批资料,包括资信证明、银行水流记录等等,然后会生成一份评估报告;紧接着,买方需要交纳首付款,这个动作通常发生在网签手续完成后,但是过户前进行,且这笔款项会被存入中介公司设立的监管账户之中,以此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
最后,交税费、过户手续会在相应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完成,包括网签、交税和过户三部分,等到所有过户手续办妥后,监管资金便可解冻,卖方可获取自己应得的首付款;另一方面,卖方的户口迁移工作也建议在首付款解冻前,由中介机构与卖方共同努力,尽快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政策差异和实际情况的复杂多样,上述流程可能存在局部调整或者轻微变化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