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集资房的买卖事宜之前,我们需要首先明确集资房卖家是否已经合法地获得了所有权,以及他们是否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明等证件;
其次,还需仔细审视该单位是否存在对房产进行任何特殊限制的条款和条件等等。
通常情况下,集资建设房屋在依法取得房产证五年以上并补缴完土地出让金之后,即可被视为具备商品住宅的特性,从而具备了自由出售的资格。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