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五十岁时仍然有机会购买社会保险福利。
这个年龄段的人士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类型的社会保险服务:
第一种,以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者的名义加入到雇员社保体系之中。
通过这种形式,五十岁以上的人群可以同样享受到雇佣关系下所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福利,这其中包括与在职员工同等的养老金和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同时,只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缴费标准完成了对应的年数,那么在退休以后就无需继续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即可享受终生的医保服务。
第二种方式,以具备本地户籍的居民身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计划。
对于具备本地户口的人群而言,他们可以以居民的身份加入到城镇居民医保计划中。
这样的参保方式尽管在保障水平上无法媲美雇员养老和医疗保险,但其最大优点在于价格低廉,每年所需费用仅需不足一千元人民币,而且只有具有本地户口的人才具备参与该服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