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充分商讨后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于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并未构成任何形式上的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相关劳动者已经连续签署了两份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那么当他们再次续订合同时,只要他们未出现明显的过失并且能够依旧胜任当前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便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