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完成询问笔录后,立案所需的具体时间会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1.原则上,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举报线索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
但如遇重大、复杂的此类线索,则须经过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三十日;
2.若遇到特别重大、复杂的线索,则需经地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核准,才能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六十日。
至于立案后的结案时间,同样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审限为三个月,且必须在该期限内结案,不得申请延长审限;2.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并可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