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最新规定,夫妇若决定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其中一方在撤销申请之际反悔或改变主意,那么他(她)拥有在接下来的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而对于取决于诉讼程序的离婚案件来说,如果法庭尚未作出判决并允许双方暂时分居,然而待到一年后,任何一方若再次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司法机关将予以认可和批准;
最后,若某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挥霍无度、处置不当房产等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将有权判决其获得较少甚至无法享有这些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