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以行政拘留。
尽管此类纠纷属于经济领域范畴,不涉及公安部门的职权范畴,依照公安部各项法规政策的明确指示,公安部门理应不对此类事件予以介入和处理。
然而,报警的情况下,公安部门仍将负责居中调停两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争端。
然而,这类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因此,需要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拘留处罚。
针对这一特殊状况,我们提倡各方应当主动寻求通过理性对话、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如协商无果,则需由相关当事人自行选择前往当地基层法院发起司法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