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贷款申请得到批准、并已签署相关贷款合约后,银行必将采取相应的放款措施,但具体放款时间乃是不可预知且难以掌控之因素。
然而,假设该申请仅通过了初步审核阶段,尚未结束最终审查流程且也未正式签署任何合约文件的话,此刻的房屋贷款能否顺利发放便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因为最终审查环节依然存在着申请被拒绝的可能性。
唯有当最终审查得以通过之际,方能确保这项交易万无一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