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若您所在的单位政工干部能够为您开具相应证明材料,那么您就可以在公务员的试用期内申请离职并前往组织招考的人事部门流动科进行详细的辞职手续办理工作。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您必须等待因辞职而离开岗位的三年期限届满之后,才有资格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在此期间,请慎重考虑是否需要通过辞职去逃避期满考核不达标被退回原单位的后果,因为这与正式公务员被辞退对自身前途产生的影响相同,会导致您在五年内无法参与任何形式的公务员考试。
针对这种状况,我建议您审慎权衡利弊,不要轻易选择辞职这条道路。
更适当的做法是,在顺利完成试用期并通过了考核后,您应以非试用期公务员的身份报名参加中央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通常情况下,各个省份都不会允许已经具备了公务员职务的人士再次参与报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