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所谓的“抄袭”或“剽窃”这两个词汇,它们实际上代表着同样的含义,即将他人的作品或者作品中的部分内容擅自据为己有。
正如其他类型的侵权行为一样,这种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也需要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素:
首先,该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其次,必须有实际的损害发生;
再次,这个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抄袭行为造成的;
最后,发起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必须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