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孕期内提出离婚申请是有可能导致终止妊娠行为发生的。
然而,这必须得到夫妻双方共同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确认同意才可进行。
此外,还需参考胎宝宝所处的孕周期阶段。
通常而言,倘若胎宝宝尚不足28周尚未正式步入围产期,则可以通过引产手术来实现终止妊娠的目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引产对母体的身体伤害较大,可能导致出血、感染甚至引发盆腔炎症,进而影响未来可能的生育能力。
另外,若孕周期阶段偏长,引产过程中还存在发生诸如羊水栓塞及子宫破裂等严重并发症的风险。
因此,希望男女双方均能对此事给予充分的重视与谨慎的思考。
若孕周期已超过28周,我们并不建议采取终止妊娠的方式,因为此时的胎儿已经具备了基本的生存能力。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们慎重考虑是否保留这个孩子。
如决定引产,夫妻双方均需签署相关文件以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