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来看,即使是在试用期内遭受到解除劳务合同的待遇,员工依然享有权利提起赔偿要求。
然而,在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实质性劳务关系方面,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亦对其实施了充分而全面的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倘若雇主未经合法程序便单方面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合同,那么受雇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寻求法律援助,并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