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需要立刻与快递服务商取得联系,告知其包裹遗失的事实,详细地提供包裹所涉及到的各种信息以及邮寄证明文件,以详尽地阐述包裹丢失的实际情况。
2.即使在没有选取保价服务的情况下,您仍有权要求快递服务商对该丢失包裹进行相应赔偿。
3.积极与快递服务商开展沟通工作,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这其中可能包括退还部分费用、再次邮寄或者给予其他形式的经济补救措施。
4.若快递服务商无法妥善处理此事,您有权通过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的帮助来获取更为深入的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