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丧葬补助金的计算,主要依据的是受害者生前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辖区内上一年度全体在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作为基准,并且按照该标准计算出六个月(即一年)的额度作为最终的丧葬补助金金额。
这项补助金主要用于支付死者家属为办理遗体接运、火化、购置骨灰盒、骨灰寄存以及聘请相关服务人员及所需交通费用等方面所产生的必要开支。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幸离世等情况时,死者的家属或者负有丧葬责任的人士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