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需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确认;
2.认真研究及审核土地属性。
尽管该开发项目所占用之土地属于出让性质,然而由于其综合功能或商业与住宅混合之特性,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传统的70年期限,甚至可能仅为40年左右。
因此在购房过程中务必要关注土地的具体属性,需明确其是否属于出让性质,且使用年限是否真有70年之久。
因现行相关法律仅对住宅用地到期后的自动续期事项予以明文规定,而对于其他非住宅类物业通常被理解为须缴纳相应的续期费用;
3.需查看待购房产的实际用途,是公寓型住宅或是普通住宅,这将直接影响到子女的学业升学问题;
4.核查房屋面积、确定违约赔偿条款内容以备不时之需;
5.有关房屋交付方面的协议应明确规定各项操作流程;
6.对于附带设施,如车库、公共广告等项目的具体使用和服务条款也需在合同里详细罗列出来。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