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参与篮球比赛过程中,若因不慎遭遇意外而受到的损害,若是基于比赛规则下的正当身体冲撞所引发的伤害,那么这类情况将无法对对手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这是由于篮球运动本身就具有强烈的竞争特性和身体接触,因此无法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形式的身体碰撞。
对于那些自愿加入并参与此项具有一定风险性的竞技活动者而言,他们应当被视作已经自行承担了相关风险,故此种意外事故并不构成侵权行为,也不可寻求对手方进行金钱赔偿。
然而,假如是经过了过度且不恰当的身体撞击导致的受伤状况产生,那么该受害者便有权利要求对方负起相应的责任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