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决定主动离职,只需提前30日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即可。
然而如您递交辞呈并已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即便未满30日,同样拥有离开岗位的权利。
若单位对此表示反对,届时满30日后,您便可依法直接离岗。
关于辞职报告的提交方式,建议选择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相关部门,并妥善保存好相应的回执。
在快递单上需简要注明所寄送文件的具体内容,明确标注其为辞职报告,以便未来作为相关证据之用。
若未进行上述标注,将难以证明您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与内容。
鉴于您在单位属于具有编制的教师身份,并不适用于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故应遵循人事仲裁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相关事宜。
我们建议您先行尝试通过协商予以解决;若协商无果,您亦有权申请人事仲裁,或者委托律师代理仲裁事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