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和把握:
首先,该罪名的犯罪主体即实施此种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应当满足一般的法律规定。
其次,在主观上,被告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故意编造虚假事实并利用其发起民事诉讼,从而对司法秩序造成干扰,或使得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犯。
最后,在客观上,司法实践中要求被告人所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需要具备实质性的危害后果,即通过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导致司法秩序受到破坏,或者使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严重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