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开具死者殁亡证明所需的必要材料包括:
第一,作为死者的直属近亲,请务必携带着死者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籍薄的原始版本,前往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死者的殁亡证明;
其次,若死者属自然人身故,则无需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您可转而向居住地的村委或社区委员会申请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最后,若死者因病在医院离世,那么您只需将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文件送至公安局即可办理殁亡证明。
开始申请办理殁亡证明的具体操作步骤依次如下:
首先,清醒死者的直系亲属需带着死者的身份证件、户籍本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派出所,请求其开具殁亡证明;其次,派出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检查;最后,若申请不符合要求,将会告诉你拒绝的理由;反之,申请一旦通过,就会收到殁亡证明的书面通知。
下面是关于遗失殁亡证明的补充说明:
首先,需到原来出具证明的机构(即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调取档案然后重新申请补发;其次,如果还需要火化证明,需要到火花单位查找并补领;最后,须带齐身份证和户籍本等证件去完成办手续。
综上所述,无论逝者的生死情况如何,只要他已经被送到殡仪馆火化完毕,那么殁亡证明就应该由殡仪馆的管理部门负责起草。
对于那些还未被送到殡仪馆火化,但已经下葬的情况,同样可以向村委、逝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或者医院来申请开具殁亡证明。
对于非自然死亡,如意外事故、被谋杀等情况,殁亡证明则需要到当地的公安司法部门备案。
而且,与此同时,逝者的家人还得去户口登记机构注销逝者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