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国有企业女性员工法定退休年龄的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当女性员工于特定雇佣单位中,由原本工人身份成功晋升为干部岗位,或者被聘任为专业技术人员并且连续服务满五年之时,其退休年龄及相关条件将依照现行岗位所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调整(具体来说,满足条件的女性员工有权利在年满50周岁之际,选择按照55周岁的标准进行退休);若女性员工原本具备干部身份,但被派遣至工人岗位且连续服务满一年,在该岗位实施退休计划,那么她们的退休年龄与相关条件同样会依据实际岗位的国家法规标准进行调整(简而言之,女性员工可以选择按照50周岁的标准提前退休)。
然而,根据个人意愿,她亦有权选择按照干部身份进行退休(进一步说,女性员工也可以选择按照55周岁的标准进行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