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达到等级为一级的伤残程度,受害人应享有的赔偿标准将按照其在受伤害前27个月的实际平均收入予以确定;
(2)若不幸达到了二级伤残等级,相应的赔偿标准将为该受害人在相同期间内的实际月平均收入乘以25个月进行计算;
(3)对于等级较低但仍属严重残疾范畴的三级伤残情况,受害者有权获得的赔偿金额应等于其在受伤害前23个月的实际平均收入;
(4)而对于最轻微的四级伤残等级情况,受害者的赔偿标准应为其在受伤前21个月的实际平均收入乘以系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