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在公司已依法注销后,继续使用公章开具的任何形式的收据都是无效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还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其次,公章在众多印章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和重要性,它是法人权力的象征。在当前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过程中,审查当事人所签署文件之公章是否为有效公章,已然成为了判定该项民事活动是否合法成立并生效的关键要素。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例如,对于发票的盖章要求),否则,公章都可以作为法人意志的代表,对外签署各类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且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因此,无论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者其他公司材料,都可以使用公章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