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达成和解之后,便不得反悔。若违反这一原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受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关于这一点,需要明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合同行为,对于参与其中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调解书生效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