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获胜,而企业未能按期支付赔偿款项时,劳动者有权依据裁定书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此种情况下,裁定书须已发生法律效力且不得超过法定的3个月申请期限)。该申请将被法院受理并依法通知有关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若企业未按时履行义务,法院将依劳动者所提供的相关财产线索,依法实施财产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公正原则,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