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例如偷窥、偷拍、窃听以及散布他人私人领域信息等,均属违法,此种行为构成了对公民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国内最轻的惩罚是处以在五日内进行拘留或罚款金不超过500元;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处罚则会加重至五日以上且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能需要支付的罚款金也会相应提高,最多不会超过500元。
2.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承担侵权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对受害者权益的侵害、撤去对受害者造成干扰或阻碍的障碍、赔偿受害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向受害者表达诚挚的歉意、消除对受害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源头以及修复受害者受损的名誉等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