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买方在购买经过法院拍卖的房产时,未能及时缴纳所欠的物业管理费,这笔债务将由原先的业主负责承担。同时,此类情况也被视为原业主的个人法律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有权依法向原业主进行起诉,以追讨相关的欠款及滞纳金等事宜。当买卖双方完成房屋产权的交割手续之后,物业管理费用则应由新的购房者承担。并且,法院正式出具裁决决书的日期即被视为产权转移的起始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