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非法经营援助的相关人员而言,若其对非法经营的本质属性处于未知状态,且未涉及任何违法违规活动,亦或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毫不知晓,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倘若非法经营行为本身已构成犯罪,那么该援助人员便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的从犯。在此情况下,应依据法律规定,在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基础之上,考虑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