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责任,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同时,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员工的原有工资及福利待遇均保持不变,由所属单位每月按时进行支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佣方,有义务与其签订至少两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