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各异,例如若由家庭内部成员所致,将无法获得相应的理赔;若系他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或非主观故意状态下未慎行为导致,则应由相关违法者负担相应的法律责;若不幸遭遇突发事件且未投保相关险种,同时又无任何国家赔偿保障机制,可向当地街区、社区求助,申请国家援助。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视情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救助人员花名册》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