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法庭并不支持车主要求计算汽车折旧费的请求。
然而,出于保护受害方权益和公平原则考虑,若在车祸发生之后,车辆遭受毁损或已无法进行修复,此时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依法赔偿同等价值新车辆的购置费用。此种法律规定也得到了我国各级法院的普遍认可和遵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