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之规定,涉及到个人股权转让的情形,转让方需要依法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并且通常情况下是由受让方代为履行此种职能。在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并获取资金之后,除了向股东名册进行相应的变更之外,更应当尽快启动法人变更程序以确保新的投资者权益的稳定性,以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维护公司的商业信誉。特别地,这种变更既有利于防止恶意侵犯第三者的权利,也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利益免于受损。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