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前,绝大多数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主要分布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而每年支付顾问费用超过10万元者仅属极少数情况。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全面性的日常法律服务并不包含处理公司涉及诉讼案件或提供特定类型的法律服务。倘若企业原先已与律师事务所签约聘用了常年法律顾问,当其需要额外委托处理涉诉业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之际,通常在议价过程中能够享有一定幅度的优惠待遇。就当前市场状况而言,对于常年法律顾问收费并未存在统一的指导准则,顾问费用往往依据顾问单位的规模、营收利润、服务范围以及事务复杂性等因素的不同,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然而,最终的费用仍需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