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民事诉讼涉及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费用设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为详细内容:
首先是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案件,每宗案件应缴纳50元人民币的受理费;
其次是超过1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此部分的受理费用将依照案件金额的2.5%进行收取;
再者是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此部分的受理费用将依照案件金额的2%进行收取;接下来是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此部分的受理费用将依照案件金额的1.5%进行收取;
最后是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此部分的受理费用将依照案件金额的1%进行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