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给予他人金钱之时保留有效证据之建议及方法包括:
(1)请收款方当面书写正式的收条,详细注明所收款项的性质及归属;如涉及借款性质的款项,务必要求对方同时出具书面形式的借据,明确列明还款期限以及相关细节。
(2)建议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款项交付,以确保款项流转过程中的可查性与公正性。
(3)若必须以现金方式支付,则应在支付过程中进行录像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影像资料,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