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标的总值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则收费标准为10至50元人民币不等;
2.若标的总值介于10万元人民币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收费标准定为100元人民币;
3.若标的总值在50万元人民币至1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收费标准设定为3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