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户籍得以迁出,仍可酌情将其迁回原始归属地。第一步,于户籍所在地区办理转移凭证;
接下来,需准备好有关落户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比如入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入户者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被投靠者的居民户口簿与个人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