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妊娠期间被准予取保候审之后,若分娩完成且法院做出终局判决且已正式生效,相关行为者通常须在公安机关接到执行通知和判决文书的一个月内向开设监管机构报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自接获执行通知与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期限之内,将犯罪嫌疑人交付至监狱开始服刑。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