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永久租赁土地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和政策。农业用地的租用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十年;草原的租期则在三十年至五十年间浮动;而森林地的租期则可长达三十年至七十年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上述各类农业用地的租期届满之后,将有可能再次延长三十年。同样,草原和森林地的租期届满后也会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