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协议书并无明确的时效性规定。在男女双方前往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之际,须将离婚协议书提交至民政部门予以审核,而民政局在完成此项工作后,将会把离婚协议书纳入档案管理。通常情况下,只要是经由民政部门正式登记备案过的离婚协议,其效力即为长期存在的。在获得离婚证书以后,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未对该协议内容做出任何变动或修改,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就始终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