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种类型之案件,通常涉及罪行情节极为严重者。举例来说,包括但不限于蓄意杀害导致受害人死亡或重伤的情况;实施爆炸、纵火、决堤、投毒等行为,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案例;已经完成强奸妇女或对未成年少女进行性侵犯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其死亡的事件;对女性进行残忍虐待的行为;拐卖人口且情节和后果极其恶劣的情况;非法制造及贩卖毒品的活动;以及使华侨、港澳同胞、来华外国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巨大的案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