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典的明文规定,对于被判定犯下贪污或受贿等严重罪行且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应同时施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作为附加刑罚;而对那些被判决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则需施加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两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至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罪犯,则需施加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两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